广东出台综合医院精神科建设与管理指南
本报讯 (特约记者 饶宇辉 通讯员 黄熙 吴磊)近日,广东省印发综合医院精神科建设与管理指南,用于指导和规范综合医院及慢性病防治机构精神科建设管理。该指南同样适用于具备条件、需要规范建设管理精神心理科的其他类别医疗机构。该指南鼓励有条件的医疗机构设立专门的心理治疗门诊和精神科睡眠门诊;同时提倡配备适当比例的中医类别执业医师,以充分发挥中西医结合在精神卫生医疗服务中的优势。
该指南细化了诊疗区域布局、紧缺服务供给、住院床位数量、人员配备、消防安全管理等方面的要求,以营造温馨舒适、私密安全、更富人文精神的就诊环境,更好满足不同数量、不同类型精神心理问题人群的诊疗需求。其中,要求三级综合医院分设满足个别、家庭、团体治疗需求的功能区域;相关医疗机构设置病房的,应设置不少于20张精神科住院床位的独立医疗单元,有条件的参照对应级别精神病医院配备相应数量的床位,或由辖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按照医疗机构设置规划指导原则,在精细测算的基础上统筹安排;床均卫生技术人员配备对应二级精神病医院相应要求,仅设置20张床位的,应至少满足3名精神科执业医师、1名心理测评人员、8名护士的配备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