泌尿系统医疗服务价格立项指南发布
本报讯(记者 吴少杰)近日,国家医保局印发《泌尿系统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立项指南(试行)》,将原有泌尿系统和男性生殖系统类价格项目由421项规范整合为108项,另有加收项22项、扩展项9项,包括肾脏、膀胱等器官涉及的相关项目。《立项指南》进一步规范了血液透析、腹膜透析等价格项目,引导医疗机构结合患者实际,提供更为规范、更加便捷的治疗服务。
据悉,此次调整在保留临床常用、患者熟悉的血液透析、血液灌流、腹膜透析等常规项目的同时,关注新技术给血液净化治疗带来的新变化。例如,针对接受血液透析治疗的患者,有条件的医疗机构可同步提供血液滤过服务,一并清除其血液中的小分子和中大分子有害物质,有助于提高治疗质量。鉴于新版血液净化规程已单立“血液透析滤过”服务项目,《立项指南》中统一设立“血液透析滤过”价格项目,更有利于医疗机构收费计价。
和血液透析相比,腹膜透析可居家操作,具有便捷性更高、饮食限制较少、毒素清除更平稳等优势。为促进腹膜透析进一步普及,《立项指南》统一设立“腹膜透析操作训练费”“腹膜透析延伸服务费”相关项目,鼓励医疗机构为患者提供腹膜透析操作技能训练,以及后续居家治疗所需的沟通、评估、指导、方案调整等延伸性医学服务。
对于医疗机构和患者关心的碘伏帽、肝素帽、血透置换液收费问题,《立项指南》将透析患者院内治疗所需碘伏帽、肝素帽、置换液等纳入基本物耗。对于患者居家使用的碘伏帽、腹透液等药品耗材,医疗机构可按“零差率”政策单独收费,无需捆绑价格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