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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明年起统一实施长护险

本报讯(特约记者 刘泽林)近日,海南省政府新闻办召开发布会,宣布自2026年1月1日起,海南省统一实施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居民集中征缴保费从今年11月15日开始,职工从明年1月1日开始缴费。保障待遇不设起付线,职工基金支付比例约为70%,居民约为50%,个人年度最高支付限额均不超过全省上年度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50%。

据介绍,《海南省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实施方案》日前出台,明确对经申请通过评估认定的重度失能参保人员,按照“全省一盘棋,全岛同城化”理念,建立城乡一体、覆盖全民的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实行省级统筹。

海南省健全单位、个人、财政、社会等多元筹资渠道,对职工按月征缴(对灵活就业人员可按季征缴),对居民按年度筹集,均与基本医保参保费一并缴纳。18周岁以下非就业居民跟随父母或法定抚养人等参保,孤儿等视同参保。为了减轻用人单位和灵活就业人员缴费负担,海南省降低了二者的基本医疗保险缴费费率,用人单位不额外增加缴费支出。针对困难群体,参照医疗救助政策实行全额或定额参保资助。

为鼓励参保,海南省建立激励约束机制。连续参保10年以上居民,每多1年报销比例提高1个百分点,最高提高5个百分点;未按时参保或未连续参保人员,设置固定待遇等待期6个月,每多断保1年增加1个月等待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