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开展结核病预防性治疗
本报讯(特约记者 黎军)近日,重庆市疾控局、市卫生健康委印发《重庆市结核病预防性治疗工作方案(2025版)》,明确规范设立结核潜伏感染者预防性治疗门诊,通过强化医防协同、明确重点人群、细化服务流程,推动结核病防控关口前移,力争到2030年实现全市预防性治疗接受率达80%以上的目标。
《方案》聚焦结核病高风险人群发病防控,明确要构建起“筛查—评估—治疗—随访”全链条管理体系,通过精准识别目标人群、规范门诊服务、强化多部门协作,降低结核潜伏感染者发病风险,进一步控制全市结核病疫情。
《方案》提出,优先将4类人群列为预防性治疗对象。这4类人群是:与病原学阳性肺结核患者密切接触的5岁以下儿童结核感染者;人类免疫缺陷病毒(HIV)感染者及艾滋病(AIDS)患者中的结核感染者,或临床医生评估需治疗的个体;与活动性肺结核患者密切接触的新近感染者;需使用特定免疫抑制剂者,长期透析治疗者,准备做器官或骨髓移植者,以及矽肺患者等潜伏感染者。各区县可以根据辖区实际,将人群密集场所人员、医务人员等高暴露风险人员纳入扩展范围,实现“重点覆盖﹢灵活延伸”的防控格局。
《方案》明确了区县疾控部门、疾控机构、结核病定点医疗机构、预防性治疗门诊、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和专科医疗机构、艾滋病防治机构在开展结核病预防性治疗工作方面的职责。《方案》要求,原则上每个区县至少确定1家预防性治疗门诊,优先设于结核病定点医疗机构或具备诊疗能力的疾控机构。在人员配备上,预防性治疗门诊至少有2名执业医师(注册范围为内科、结核病科或全科),且他们需经专业培训取得上岗资格。
在治疗流程方面,《方案》明确了“确定目标人群—结核感染检测—排除活动性结核病与禁忌证—给予治疗—治疗后的系统评估”五步流程。《方案》要求,各区县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医防协同与医防融合,做到“筛防并举”;及时将密切接触者筛查、预防性治疗信息录入重庆市结核病信息管理应用,定期分析工作情况,持续优化防控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