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厕门口总排长队?多地出台条例推动解决!
(健康时报记者 张爽)今年8月起,《甘肃省妇女权益保障条例》正式施行,其中明确提高女性厕位配建比例:城市公共厕所女性厕位与男性厕位比例应当提高到3∶2,人流集中的场所比例应当提高到2∶1。
除此之外,人民日报健康客户端记者发现,本月公布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妇女权益保障条例》与《江苏省妇女权益保障条例》中也提到了相关内容,要求提高公厕女厕位比例。
对于多地出台条例关注妇女权益(如,如厕便利),北京至瑾律师事务所主任李岑岩向人民日报健康客户端记者表示:作为地方性法规,各地妇女权益保障条例的出台,可以引导社会观念的转变;同时,如甘肃、新疆等地对于厕位的具体配比也提出了量化标准,为地方政府和相关单位提供了工作方向和政策依据。
女性平均如厕时间比男性长,并不是因为磨蹭,而是由其生理结构、生理机能和常见疾病等多方面因素决定的。北京世纪坛医院妇产科主任白文佩告诉人民日报健康客户端记者,对于处于生理期、孕期及老年女性,实际所需时间还会更长。因此,提高女性厕位配建比例,无疑会为女性提供更多的便利,并对妇女的特殊需要提供保障。
虽然提出的方向是好的,但李岑岩同时向记者表示了目前政策的局限:各地的妇女权益保障条例属于地方性法规,与大众所理解的狭义上的立法不同,其效力远低于法律和行政法规,也不能设定行政强制执行,因此并没有直接的强制执行力,本质上还是属于指导性措施。
李岑岩建议,除了出台条例,还需要配合宣传倡导,促进社会共识,此外,各地的条例表述也应尽量具体,对于男女厕位配比提出具体的量化标准会更好,推动问题更好有效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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